对入区企业实施含有但不只有以下优惠政策:
免收企业注册费用,免收企业落户的全部行政性费用,事业性收费按国家标准的30%收取;
三免两减半政策:园内企业自投产之日起,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前三年全免,后两年减半;
园区企业高管人员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者,其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前五年全额奖励给纳税人;
开发区管委会积极帮助园区内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,以积极争取国家、省、市产业扶持政策、项目立项和资金的支持。成功申报为高新技术企业,其企业所得税按照全年所得税总额的15%的比例征收;
实行一事一议制度,针对不同类型、规模的入园企业,享受不同的税收、财政优惠政策。